唐德至今未启动“好声音”项目 一纸诉讼势让本土化节目流失

发表于2017-05-26 分类:财经 来源:中国企业资讯网

  正文

  唐德影视诉上海灿星及世纪丽亮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,于5月24日下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。

  在本案中,唐德公司主张灿星公司未经许可使用“中国好声音”相关名称的行为,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,并提出了高达5.1亿元的巨额索赔。

  关于“中国好声音”相关名称,灿星公司指出,“中国好声音”中文节目名称,是浙江卫视首创,并由浙江卫视向广电总局报批并获得批准。根据相关法律,“中国好声音”作为浙江卫视的电视栏目名称,相应的合法权益应当归属浙江卫视所有。

  至于唐德公司主张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,灿星回应,因唐德所主张的权利来源——荷兰Talpa公司,在授权原告之前,已将相关权利独占性转让其他案外人,因此,唐德公司无权提起本案诉讼。另外,由于灿星公司实际使用的标识与该注册商标不同,故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。

  在本案中,唐德公司还主张两件未注册驰名商标(下图左3左4),由于其中含有“中国”字样,如果允许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予以注册,不但与先前的众多司法实践的结果冲突,并会给众多本不该获得注册的“中国”商标获得注册大开方便之门,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,损害国家尊严。另外,带有“中国”字样的商标归属于外国公司也极为尴尬,该外国公司如果随意将其不当得投入商业使用,那恐怕会对中国的国家尊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
  至于唐德公司索赔的5.1亿元巨额赔款,则是依据灿星公司收益提出的主张,此种逻辑是将灿星公司的制作节目获得成功的因素全部归结到“中国好声音”这一名称上,全然不顾灿星公司在精心制作、节目本土化以及节目宣传推广上的贡献。此外,Talpa公司已经就本案中所主张的行为在香港申请仲裁,在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,这两起案件与本案已经构成重复诉讼,其索赔主张也构成重复索赔。

  而这场版权纷争背后,从节目的具体制作和宣传来看,自《中国新歌声》第一季结束以来,灿星公司就紧锣密鼓得开展第二季的筹备与制作工作,各赛区的选拔都如期进行。最近更是爆出本季最强导师阵容:刘欢、那英、周杰伦、陈奕迅。灿星公司在节目设置与赛制等方面也力求创新,打出“导师魔鬼六次方循环大逃杀”的概念。

  宣传方面,灿星公司也别具匠心得将宣传片打造成小剧场模式的创新玩法,每周公布一集时长1分钟的宣传短片,一共11集。每集有一个独立的故事梗概,全剧串联起来又是一条完整的宣传片,详细分解新一季节目导师公布、赛制改革等新玩法。

  即使多次面对唐德公司的无理狙击,灿星公司仍然坚持进行和尝试新节目的制作和创新。从这一系列的行动可以看出,灿星公司对于“中国好声音”这个品牌所抱有的初心、匠心和决心。

  而反观唐德公司,自花费天价买入Talpa公司第5-8季《the voice of…》的模式授权后,在筹备、制作、各选取选拔等各个方面都不见动静,关键的导师阵容也没有完全确定。合作平台方面,虽然曾与北京卫视、央视、湖南卫视等国内多家卫视传出“绯闻”,但官方至今仍未正式宣布合作平台。因此,此前宣传 “2017年归来”的唐德版“好声音”,极有可能缺席今年卫视的黄金档。

  由此可见,唐德公司既无制作如此大型综艺节目的能力,更没有将“好声音”品牌传承和创新的决心。其专注于打官司的行为,伤害的不仅是灿星公司和浙江卫视,也是对“好声音”品牌的无底线透支,不仅影响了专注节目制作的灿星公司,更加对国内目前电视综艺生态圈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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